作者:楊文杰,鞏前文
摘要: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探索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休耕是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的戰略布局,對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和農業綠色轉型具有深遠意義。本文基于對地下水漏斗區(河北)、重金屬污染區(湖南)、西南石漠化區(貴州、云南)、西北生態嚴重退化區(甘肅)等4大典型試點區域的調研,從休耕參與主體、實施技術路徑、休耕補償機制等方面比較歸納了具有區域特色的休耕治理方法。同時,研究發現各休耕試點區域實踐中普遍存在經營主體參與不足、參與主體與補償對象錯位、補償方式單一及缺乏有效監管等問題。為保障休耕試點的有序推進,進一步實現休耕試點的常態化制度化,建議提升農戶休耕參與意識,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規模優勢共同參與;拓寬以政府財政補貼、市場調節融資和社會資本注入的多渠道資金籌措方式,聯合當地農村銀行和第三方基金組織建立休耕專項基金;從補償標準制定和比例分配出發制定差別化動態補償機制;最后應加強各休耕利益相關者的監管,借助衛星遙感技術等監測手段,建立休耕審批、責任可追溯和效果評估的一體化監管體系。
發文機構:北京林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北京林業大學綠色發展與中國農村土地問題研究中心
關鍵詞:休耕試點參與主體技術路徑休耕專項基金補償機制耕地保護fallow pilot programsparticipating subjectstechnical implementation pathspecial fund of fallowcompensation mechanismfarmland protection
分類號: F323.4[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