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韓冬,韓立達,張勰,陳曉航
摘要:政府主導下的宅基地有償退出具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在實踐中或為追求建設用地指標而損害農民利益,或因忽視了土地市場規律而給地方財政帶來巨大壓力。基于四川、重慶、浙江、西藏、吉林等地的實地調研,從宅基地退出涉及的產權主體和實施主體角度歸納當前宅基地有償退出的實踐類型,分析不同主體情景下的成效與問題。結果表明,當前宅基地有償退出實踐有是否履行住房保障職能兩種情景,根據政府介入方式和程度的不同又可細化為農民偶然退出、隱性市場行為、經濟或社會導向型政府主導等類型,盡管實施主體和驅動力有所不同,但普遍存在退出主體不健全、退出客體權能殘缺、政府主導下市場關系被忽略、退出機制不健全等問題。研究表明,政府完善基礎性制度環境和宅基地制度安排、以市場機制進行資源配置更有助于宅基地有償退出。因此,應健全農村宅基地產權制度相關的法律體系;明確界定宅基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完善土地登記制度和流轉制度;完善集體經濟組織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成員身份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制定市場規則,建立農村土地的市場化價格機制;構建城鄉一體化的戶籍、就業、社會保障等基礎性制度。
發文機構:成都理工大學管理科學學院 四川大學經濟學院 貴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市場化政府主導退出主體退出客體rural homesteadbuyout programsmarketizationgovernment involvementbuyout subjectsbuyont objects
分類號: F301.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