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攀奧,陳利根,龍開勝
摘要:引導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是不斷探索和豐富“三權分置”具體實現形式的重要舉措。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過程中,土地經營權應當被塑造為用益物權,入股的合作社類型應當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具有“制度落實、要素整合、糧食安全和經濟發展”的功能價值,但目前存在著法律規范滯后和配套制度缺陷兩大問題。今后,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需遵循入股自愿、平等協商、有償流轉;集體所有、穩定承包、農業用途;合理期限、規范入股、權益保護三大原則。機制構建上,應按照“自下而上”的改革思路,提出現行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法律法規修改和完善的指導性建議,并加強有關政策與配套設計,具體包括研究推進土地經營權入股登記制度、建立市場體制、構建入股保障機制等。
發文機構:南京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土地經營權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內涵功能價值制度構建land management rightland management right being sharescooperativeconnotationfunctional valuesystem construction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