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岳冬冬,王魯民,熊敏思,肖黎,張寒野
摘要: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是目前我國最重要的海洋漁業資源保護管理制度,已經成為我國養護海洋生物資源、建設海洋生態文明、促進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對東海與浙江省伏季休漁制度歷次完善情況進行梳理和比較,探討完善伏季休漁制度。結果表明,東海伏季休漁制度調整的特點是延長休漁時間、增加休漁作業類型及細化休漁海域,浙江省的特點是規定了"定置作業"和"帆式張網作業"伏季休漁時間、保護區休禁漁、針對特定生物資源的休禁漁及捕撈輔助船納入休禁漁范圍;與東海伏季休漁制度內容相比,浙江省在保護區休漁、保護特定生物資源休漁和捕撈輔助船實施休禁漁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點,并為從建設海洋生物保護區、延長休禁漁時間、管理捕撈輔助船等方面完善伏季休漁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啟示。在常規性伏季休漁期基礎上,提出設立終年漁業禁捕區、特殊魚類資源休禁漁期、臨時性休禁漁期等多元化海洋休禁漁制度的建議。
發文機構: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農業部東海與遠洋漁業資源開發利用重點實驗室
關鍵詞:伏季休漁近海漁業海洋保護區可持續發展東海浙江省summer closed fishinginshore fisheriesmarine protected areassustainable developmentEast China SeaZhejiang Province
分類號: S931[農業科學—漁業資源][農業科學—水產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