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孫永軍,羅良
摘要:地方農業立法在貫徹國家農業發展戰略,提高農業法律的適應性、可操作性,以及為國家層面的農業立法提供探索經驗等方面均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對江蘇農業立法的歷史分析和比較研究,探討江蘇農業立法的客觀條件及其發展方向。結果表明,江蘇農業立法成績顯著,初步建立了較為完整的規范體系,立法內容也隨著社會發展不斷調整,保持了與國家法律的協調和統一。但另一方面,江蘇農業立法也存在著立法觀念缺乏創新、立法思路與社會實際脫節、立法領域比較狹窄等方面的不足。在農業現代化背景下,江蘇農業立法應充分考慮到與國家法律框架的協調性、江蘇農業的客觀條件,以及本省農業現代化模式和路徑選擇等因素的影響。在具體立法過程中,應當在立法理念上加大創新力度,在立法內容上充分體現地方特色,在立法體系的構建上應兼顧統一性和針對性,注重運用多方面法律杠桿推動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并在立法方向上突出重點,集中解決農業現代化過程中難點問題。
發文機構:南京農業大學法律系
關鍵詞:農業立法地方立法農業現代化農村經濟組織農業生產要素農村產業政策農村公共服務體系agricultural legislationlocal legislation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rural economic organizationagricultural production elementsrural industrial policyrural public service system
分類號: D912.4[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