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科學的基本公理最好被認為是一組假設。我們不知道它們是否真實,但我們會假設它們是真的,并試圖得出我們可以通過實驗檢查的結果。
我們使用演繹邏輯來推導出這些結果。我們假設的演繹邏輯的基本公理是正確的。科學不是在測試這些邏輯基礎。相反,它是在測試它提出的假設,并使用邏輯來得出如果科學假設為真的結論。
如果一個人可以得出至少在理論上可以檢驗的結論,那么這些假設是可證偽的。如果不能,那么假設是不可證偽的。
如果一個人實際上能夠運行一個實驗,并且它表明結論是錯誤的,那么假設就會被拒絕。這種拒絕要求以某種方式修改假設或完全拋棄。如果實驗表明結論是正確的,那只是對假設的初步確認。這些假設可能仍然是錯誤的。真正導致結論成立的原因可能是假設之外的其他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