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編輯會以此為理由將稿件寄回給您,直到您滿足他們的格式要求。
但忽略指令是粗魯.
并附上一條注釋,大意是“我看到了你對作者的指示,但我懶得遵循它們,我想讓你知道我不是故意遵循它們,因為這給我帶來了輕微的不便”?這只是確認你認為你的便利性比編輯和審稿人更重要。那是雙粗魯。
看,我明白了。學者們喜歡抱怨稿件格式。重新格式化需要時間,而且您看不到重做它的價值。但我建議向編輯人員投訴的時間是不當您要求他們考慮出版手稿時。
期刊對稿件格式有明確的說明是有原因的。這些原因并不重要給你并不意味著這些指示是武斷和毫無意義的。拒絕遵循指示,很可能會給許多參與處理手稿的人帶來問題。
如果您的寫作過程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來重新格式化已完成的稿件以遵循期刊的要求,那么您的工作流程效率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