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08月29日

    從兩個角度檢驗假設會產生相同的結果嗎?假設假設正在測試某人是否犯有盜竊罪。從支持者的角度來看,結果會與反對者的觀點不同嗎?

    你把一個問題當作一個科學問題來構建,但你陳述的問題是一個法律問題。在這兩個過程中,證據的標準是不同的,所以我會像科學問題一樣回答你的問題。(您選擇了類別,而不是我)。

    假設您可以為這個問題找到許多明確的證據。你需要找到多少證據才能暫時斷定假設是正確的?答案……很多。您需要找到多少條證據才能暫時得出假設不正確的結論?答案……至少……只有一個。在法律制度中,這將是“不在場證明”,例如“我的當事人不可能謀殺受害者,因為經證實,他在謀殺時正在另一個州參加會議。”

    因此,基本上科學方法是尋找不在場證明,因為它比一堆導致假設確認的許多結果更容易獲得。

    但是,實際上這兩種方法之間沒有真正的區別。研究人員的心態(“我會證明這是錯誤的……是對的!”)不應該在所涉及的實驗結果中起任何作用。尋找的是可以驗證的預測。它可以是對已知事實的“預測”/解釋,也可以是在構建假設時沒有考慮過的事實,也可以是需要通過實驗來產生新事實的事實。在任何一種情況下,這都構成了對假設的檢驗。如果測試通過并且假設得到支持,則將一個陽性結果添加到已經支持假設的證據堆中并尋求另一項測試.如果測試失敗,假設現在可能被打折并尋求失敗的確認(事實檢查,總是事實檢查)。

    從這一點來看,假設的支持者可能會繼續做實驗來支持它,假設的反對者可能會尋找其他證據來詆毀它,但大多數科學家會尋找其他地方去探索。沒有最終的得分表,弓的得分,給出的總分,這只是一種或另一種確定的意見。如果它是固定的科學,“假設”就不再是這樣,但仍然可以被稱為假設(令人困惑),因為書籍永遠不會關閉。沒有人知道未來會發現什么,新的證據可能會導致假設不可信。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并且已經被記錄在案。

    由于這些原因,所有科學結論都被認為是臨時的。我們表現??得好像它們是真的或假的,知道它們將來可能會被推翻。有很多很多地方我們有大量證據表明反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進化過程、原子理論等。當你有數百萬條證據支持這些事情,不相信它們的有效性是魯莽的,但有些人仍然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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