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丹宇,鄭文茹
摘要:國外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進程與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關注度呈正相關性。目前,歐盟、英國、德國、法國、芬蘭、丹麥、瑞士、韓國、日本、菲律賓、新西蘭、墨西哥和南非均正式頒布或完成起草了應對氣候變化或低碳發展相關法律。文中通過系統研究發現,國外已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的國家和地區均通過立法明確了其應對氣候變化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和職責,將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和配套制度納入法律,確定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宗旨和原則,成為其高水平履行國際氣候條約的重要保障。中國啟動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工作已有10年,可借鑒國外立法在減排目標、管理體制、減排措施、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原則等方面的立法經驗,盡快推進國內立法進程。
發文機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 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關鍵詞: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進展啟示Addressing climate changeLegislationProgressEnlightenment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