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克雋,馮升波
摘要:目前歐盟、中國、日本、韓國、加拿大,以及南非等國家或地區,已經公布了溫室氣體中和或者碳中和的目標,如果加上很可能很快也會提出碳中和目標的美國,全球有可能近70%的CO2排放的國家或地區提出碳中和的目標。由于這些國家或地區是全球技術主導和經濟主導地,因而全球2050年左右實現碳中和具有可行性。2050年左右實現碳中和,即和《巴黎協定》2℃目標,甚至和其1.5℃溫升目標下的減排路徑相一致。研究表明實現2050年左右碳中和有其可行性,實現該目標需要更多的技術創新,未來將是各個國家技術競爭和經濟競爭階段。
發文機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
關鍵詞:《巴黎協定》目標國際合作碳中和減排政策Paris Agreement targets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Carbon neutralityMitigation pathways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