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爾隼,陳淵,于陽
摘要:0前言國際EPC是一種高風險業務,EPC承包商僅憑自身能力無法完成全部EPC項目建設工作,工程項目總承包商直接對工程項目投資方負責,如果EPC承包商不能很好地管理和控制分包商和供應商來滿足EPC項目和業主的要求,那么EPC承包商將會遭受非常大的風險損失,并且這些風險損失也僅有很少一部分可以向分包商或供應商索賠,其它大部分都只能是EPC承包商自己承擔。而國內大部分總包企業現有的供應商管理存在諸多不足,對供應商的約束力有所欠缺.
發文機構:中國中材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關鍵詞:EPC項目EPC模式分包商供應商管理工程項目總承包風險損失約束力
分類號: TQ172.6[化學工程—水泥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