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地震 · 2020年第4期32-35,共4頁

    關于地震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思考

    作者:李紀恩

    摘要:在新時代背景下,全力推進地震行政管理法治化是開創防震減災事業新局面的根本路徑,也是實現防震減災事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在地震行政管理法律制度方面,形式法治層面的要求已基本滿足,但應通過轉變立法思維、樹立權利保障意識,強化政務公開、保障公眾合法知情權,保障公眾參與、提高行政管理民主程度等方式加速實質層面的法治化進程。在地震行政執法方面,應著力健全地震行政執法依據,規范執法程序和方式,強化執法監督和問責,建設高標準、高能力、高素養的執法人員隊伍,推進地震行政執法法治化。在地震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監督審查方面,可以通過“清好舊的、管好新的”方式,建立地震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制度,注重事前集中審查,以及做好地震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的保障工作等途徑,進一步提升地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發文機構:防災科技學院 中共中央黨校

    關鍵詞:地震行政管理法治化earthquake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rule by law

    分類號: D922[政治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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