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雅雯
摘要:“白土案”是清道光年間星子、都昌兩縣縣民關于在廬山建設民窯、開采白土而產生的民事訴訟案件。當時官員和百姓大多對此一行為持反對態度,反映出以開采白土建窯制瓷的商品經濟踐行者與固守傳統農業生產的自然經濟維護者之間的矛盾與沖突。本文從經濟發展、官民關系、環境保護三個角度出發探究廬山地區民窯發展情況。
發文機構:江西師范大學
關鍵詞:民窯白土廬山景德鎮Folk KilnClayLushanJingdezhen
分類號: K249[歷史地理—中國史]K878[歷史地理—考古學及博物館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