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孫林
摘要:我國國有施工企業在確認會計收入時,如果能和發票開具做到業務融合同步進行,可以使會計核算、稅務申報更簡單明了,易于操作,但理論界普遍認為這樣做風險很大,不推薦同步進行。本文從實施企業會計準則的目的出發,認為兩者并不存在對立關系,以我國目前國有施工企業的管理狀況而言,將兩個業務深度融合、同步進行,是現階段一種比較好的、符合企業實際的管理模式。
發文機構:安徽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
關鍵詞:國有施工企業收入確認發票開具業務融合
分類號: F233[經濟管理—會計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