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代商業 · 2020年第29期164-168,共5頁

    房地產企業破產程序中未過戶房屋的權屬認定及處置方式的思考

    作者:孔天悅,李國元

    摘要:房地產企業在進入破產程序后,未過戶房屋權屬認定在司法實踐中一直存在爭議。《破產案件若干問題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下稱《破產法司法解釋二》)對房地產企業破產中未過戶房屋的不同規定,引發了法律適用上的沖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認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應當將未過戶房屋認定為債務人財產。同時,對于未過戶房屋在破產程序中的處置,應結合房屋狀態和破產程序差異綜合考慮,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現行破產法律法規對消費者購房人生存權保護的爭議和不足,迫使我們必須考慮在破產法律體系中建構消費者購房人物權期待權制度。本文對破產程序中未過戶房屋權屬認定和處置方式分析,探尋消費者購房人物權期待權的保護,在此基礎上對破產程序中物權期待權制度的立法和實務操作提出建議。

    發文機構:湖南云天律師事務所 湖南云天(懷化)律師事務所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未過戶房屋債務人財產物權期待權

    分類號: F293[經濟管理—國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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