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溫志桃
摘要:自2010年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正式成立以來,中國企業積極走向東盟國家尋找發展機會。越南與中國山水相連,作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之一,中越間有1500多公里的邊境線[1]和臨海區位優勢,吸引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進駐越南。但中越兩國稅制的差異,制約著中國企業的發展,特別是作為兩國主要稅種的企業所得稅在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率、稅收優惠、應納稅額、稅前扣除項目和征收管理方面各有異同。本文通過比較研究,得出我國對越南FDI企業如何充分理解并適用越南企業所得稅法的啟示。
發文機構:北海職業學院經濟管理系
關鍵詞:“一帶一路”越南FDI企業所得稅
分類號: F125[經濟管理—世界經濟]F812.42[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