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經貿觀察 · 2019年第6期36-38,共3頁

    充電樁企困局:補貼發放不及時,申請過程出“烏龍”

    作者:安小曼

    摘要:補貼形式大致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按照充電樁建設總投資的比例進行補貼,并設置上限;另一種是按照充電樁充電功率進行補貼。一邊是新能源汽車補貼正大幅退坡,另一邊是充電柱迎來了“大補貼時代”。3月26日,國家財政部下發的相關文件中明確提出,新能源汽車補貼過渡期后,補貼政策由之前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補貼,轉變為對充電(加氫)等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支持。但具體實施細則,至今未推出。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申請過程充電樁基礎設施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購置稅實施細則充電功率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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