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商刊 · 2003年第9期 6-7,共2頁

    政府是社會制度環境的創造主體和主導者

    關鍵詞:社會制度環境政府職能安徽民營經濟“溫州模式”經驗借鑒

    分類號: F127.54[經濟管理—世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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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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