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項定宜,王佳藝
摘要:2019年《農村土地承包法》新增土地經營權內容,是“三權分置”從政策層面上升至法律層面的重要舉措。新法規定的土地經營權有其亮點,亦存在不足之處。目前,法律未明確土地經營權的內涵和權利性質,流轉登記制度、抵押實現機制不完善等法律問題嚴重影響農村土地改革的實施效果,阻礙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發展。結合“三權分置”的政策背景及實踐數據統計,針對《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有關土地經營權的規定進行評析,探討土地經營權制度設置上的不足,并提出在立法上需明確土地經營權是一項用益物權性質的權利,流轉采取登記生效主義等建議。
發文機構:東北林業大學文法學院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經營權用益物權登記生效主義Rural Land Contracting Lawland management rightusufructuary rightregistration validity doct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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