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商業財會 · 2001年第1期 16,共1頁

    新舊會計法之我見

    作者:呂紅英

    摘要:規范和加強會計工作,是《會計法》的一個重要特點。新《會計法》將“加強會計工作”修改為“規范和加強會計工作”,一是為了強調會計工作必須規范,即嚴格按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不能各自為政、各行其是,保證會計工作有一個正常的運行秩序,從而順利開展經濟管理活動。二是為了闡明搞好會計工作規范與加強會計工作的關系,加強會計工作必須以遵守法律規范為前提條件,也只有不斷完善會計工作的基本規范,才能適應經濟發展,才能使會計工作真正得到加強。

    發文機構: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

    關鍵詞: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法律責任會計責任主體單位負責人

    分類號: D922.26[政治法律—經濟法學][政治法律—法學]

    來源期刊
    浙江商業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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