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傳浩
摘要:與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相匹配的農業集體化改造,最初的目標是耕地等生產資料的集體化,然而由于無法解決新增宅基地化公為私的困境,而不得不將宅基地所有權集體化,并由集體解決新增宅基地使用權分配,與宅基地具有類似特征的墳地也基于同樣的邏輯被集體化。1956~1962年,宅基地名義所有權的集體化既非自上而下理性設計的結果,也非資源稟賦和技術變化導致的誘致性制度變遷,而是國家理性設計中遇到了難以處理的議題,而不得不進行的制度調整。
發文機構: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宅基地生產資料農村住房制度變遷Rural HomesteadMeans of SubsistenceRural HousingInstitutional Change
分類號: F30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