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曉山,魏后凱,黃祖輝,何秀榮,葉興慶,李周
摘要: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只有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逐步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村產業振興才有深厚的底蘊,鄉村治理的物質基礎才能夯實,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才能得以實現。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 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
關鍵詞:農業農村發展深度解讀四中全會精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權威專家若干重大問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和完善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