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萬俊毅,曾麗軍
摘要:治理機制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有效運營的關鍵,其完善程度影響經營績效。本文基于中國4省(區)7個地級市221家農民合作社的訪談問卷數據,探究以合作社為紐帶的產業化經營組織類型、治理機制與經營績效之間的關系。結果表明:合約治理不僅對合作社經營績效產生直接的正向影響,還能通過促進關系治理間接提升經營績效,合約治理與關系治理存在互補而非替代關系;不同類型合作社的合約治理程度存在顯著性差異,但關系治理水平較為相似。相較于公司從屬型合作社,原生型合作社的合約治理水平較低,公司主導型合作社的合約治理程度較高。因此,合作社需要審視締結的產業化經營組織特征,妥善運用合約治理與關系治理兩類機制,提高合作社經營績效。
發文機構: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合作社類型合約治理關系治理經營績效Cooperative TypeContractual GovernanceRelational GovernanceOperating Performance
分類號: F306.4[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