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軍
摘要: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生態建設、福祉建設和政治建設,既是全面振興鄉村的重要內容,也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與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主要抓手之一。為了保障鄉村振興的實施和可持續發展,調動全社會廣泛參與鄉村振興,建議在國家層面上制定“鄉村振興法”,編制鄉村振興規劃,設置鄉村振興機構,采取主要領導負責制;在制度層面上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以徹底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為突破口,創新鄉村振興體制機制。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
關鍵詞:鄉村價值鄉村振興VillageValueRural Revitalization
分類號: F320[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