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農村經濟 · 2016年第11期17-29,共13頁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內涵、基本要義及權利關系

    作者:肖衛東,梁春梅

    摘要:“三權分置”是中國農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創新,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理論和政策的重大創新與突破,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有著豐富的科學內涵和基椴義。從內容上看,“三權分置”的創新要義在于農戶承包權與土地經營權的分離,這既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內部權能的分離,更是其負載的社會保障功能與經濟效用功能的分離。但從本質上看,“三權分置”旨在重構集體所有制下的土地產權結構,不斷促進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統一和螺旋式互動增進。在“三權分置”的土地產權結構中,存在雙層“母權與子權”“基礎權利與派生權利”的產權關系。在實踐中,有效推進“三權分置”,要堅持“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的基本方向,其中,落實集體所有權是前提,穩定農戶承包權是基礎,放活土地經營權是核心。

    發文機構:山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山東師范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山東師范大學農村發展研究中心

    關鍵詞:“三權分置”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權利關系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來源期刊
    中國農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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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ese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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