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萬龍,楊叢叢
摘要:一般認為,扶貧型小額信貸可有效瞄準貧困農戶,緩解貧困農戶發辰的金融約束。但是,泰丈對儀隴貧困村互助資金試點的實證研究顯示,即便在信貸供給充足、貧困甄別嚴格的前提下,由于缺乏對貸款的有效需求,有勞動能力但處于最低收入水平的貧困農戶仍難以有效利用互助資金的貸款服務;扶貧型小額信貸僅僅為貧困農戶獲職貸款服務提供了一個平臺,但農戶能否有效利用這個平臺的影響因素有很多,不能指望僅僅通過提供扶貧型小額信貸服務即可解決貧困農戶的發展問題。
發文機構: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扶貧小額信貸貧困村互助資金
分類號: F832.43[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