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萬俊毅,歐曉明
摘要:由于植根農村、涉足農業、帶動農戶,具有科層組織優勢的農業龍頭企業被賦予破解小生產與大市場矛盾、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推動農業技術進步的歷史使命。農業龍頭企業與農戶一般采取“公司+農戶”聯盟的訂單方式運作。雙方的持續合作是聯盟組織有效運營的前提,其關鍵在于各方能夠從聯盟中分享到滿意的合作剩余,而合作剩余的分配基本上由合約聯結方式所框定.公司與農戶究竟采取什么樣的合約聯結,取決于雙方在系列經濟社會約束條件下的博弈均衡.因此,特定岔司與不同農戶可以簽訂差異化的合約。差異化合約的履約與持續,需要借助嵌入在差序襠局中的關系治理機制保駕護航。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東進模式案例表明,東進公司與周邊農戶的合作采取了多種合約聯結方式,且不同類型農戶與公司的合作均相當穩定,這是因為公司利用了嵌入在聯盟組織內的鄉村社會權威,從而便利地與農戶締結合約,并有效地時合約進行差序治理.
發文機構:華南農業大學廣東農業企業發展研究中心 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公司+農戶”社會嵌入差序格局關系治理東進模式
分類號: F270[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