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溫鐵軍,彭輝,范堉暐,鄭風田
摘要:中央財政支農資金由于強制性的配套制度,存在著“釣魚工程”、“一刀切”、“行政力量軟強制”等現象,產生了大量鄉村負債并有可能使中國鄉村負債進一步惡化。本文對中西部地區1994~2020年間農村義務教育、鄉村公路建設、鄉村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醫療四項建設中的中央支農配套資金引發的鄉村負債進行了估算。結果顯示:中國支農配套資金引起的鄉村負債占目前鄉村存量負債的比例為15.2%~25.8%;在2005~2020年這段時間,支農配套資金最高將引發17850.77億元鄉村新增負債。如果目前實行“一刀切”的配套資金政策不改變,至少還會造成10517.91億元的鄉村公共負債;如果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按照中部地區1:0.5、西部地區1:0.25進行配套,中西部地區新增鄉村負債將降低66.62%,維持在3631.16億~6078.54億元之間;在四項建沒任務中,鄉村公路建設要求的配套資金對鄉村負債的影響始終占最大比例;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鄉村公路建設對鄉村負債的影響明顯減弱,而鄉村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資金的影響則明顯增強。在此基礎上,本文提出要進一步深化國家支農配套資金制度改革、加強資金運行透明度。
發文機構: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
關鍵詞:財政支農資金配套制度鄉村負責農村基礎設施
分類號: F323.9[經濟管理—產業經濟]F812.8[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