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先平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日本先后制定了以保護耕作者權利為主題的《農地法》、以農地開發整理為主旨的《土地改良法》、以農地用途劃分為中心的.《關于農業振興地域的法律》和以促進農業綜合發展為主導的《農業經營,基礎強化促進法》等一系列農村土地法律制度。這些制度不僅促使了日本農地高效利用和農業經濟快速發展,而且對戰后日本社會經濟迅速發展和社會順利轉型做出了積極貢獻。日本的做法對中國今后的改革有著重要啟示,就是進一步完善土地資源使用和保護的法律制度,重視農村建設和農業經濟發展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推動作用。
發文機構:安徽財經大學新農村建設研究所
關鍵詞:日本農村土地制度變遷啟示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F833.134.8[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