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前恒
摘要:本文從貧困村村干部在發展性扶貧項目分配中追求農戶動員最大化的目標出發,提出了發展性扶貧項目在村莊內部分配的理論假說,并以西北地區H村農戶沼氣項目分配為例,運用Logit模型對所提出的理論假說進行了實證檢驗。研究結果表明,非牲畜資產多的農戶、有曾任或在任村干部的農戶、積極參加村干部組織的集體活動的農戶獲得沼氣項目的可能性比較大,與本文的理論假讜基本一致;外出打工時間少的農戶、成人平均受教育程度高的農戶獲得項目的可能性比較小,與本文的理論假說有一定的差距。發展性扶貧項目的瞄準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只有在村莊中建立能夠使干部對窮人負責任的治理機制,發展性扶貧項目才能瞄準更多的窮人。
發文機構: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貧困村發展性貧項目分配
分類號: F124.7[經濟管理—世界經濟]F426.9[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