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秀東
摘要:訂單農業組織形式的演進和創新是破解訂單農業高違約率難題的有效途徑。本文運用事前交易費用和事后交易費用的概念,通過對交易費用的仔細劃分,重新解釋了“公司+農戶”向“公司+合作社+農戶”不斷演進的現象。合作社可以同時減少農戶面臨的事前交易費用和事后交易費用,進而減少農戶的總交易費用,也可以減少公司所面臨的交易費用。由于合作社具有降低雙方交易費用的功能,合作社的出現就是必然的。
發文機構:河南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經濟研究所
關鍵詞:訂單農業契約穩定性合作社
分類號: F32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