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20年第2期84-95,共12頁

    論鄉村振興立法的功能定位與基本原則

    作者:朱智毅

    摘要: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離不開完善的頂層法律制度設計的規范、保障和引領。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三農"領域立法雖已取得較快發展,但隨著城鎮化與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在鄉村振興背景下,現有立法在回應鄉村發展與社會轉型所面臨的新問題時仍顯不足。因而,鄉村振興立法需要在修正現行基礎立法不足、重塑"三農"法律體系以及克服過分依賴政策推進"三農"領域改革的弊端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在制定有關鄉村振興的統一立法時,應當遵循綱領性與可操作性并重、堅持農民主體地位以及科學、民主、依法立法等原則。一方面,既要注重構建鄉村振興的基本組織架構及法律制度框架,又要明確相關措施的實施標準、程序和監督問責機制;另一方面,應當以實現農民主體地位、促進農民全面發展為依歸,強化立法對農民平等參與及發展權利的保障。

    發文機構: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

    關鍵詞:鄉村振興立法“三農”法律制度革新立法基本原則Rural revitalization legislationInnovating the legal system of“agricultureth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Basic principles of legislation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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