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農業會計 · 2020年第12期66-68,共3頁

    淺析新個稅在事業單位的運用

    作者:李霞

    摘要:本杰明·富蘭克林曾說過:"只有死亡和稅收是不可避免的。"這說明,國家的稅收與每個公民息息相關。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部分引起廣泛關注的政策如起征點提高至每月5000元,提前至2018年10月1日起率先施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個稅改革開始實施的首月,全國范圍內個人所得稅總計減免額達到316億元,6000余萬納稅人在稅制改革后免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文章以個稅改革為背景,在分析改革亮點的基礎上,指出新個稅改革在事業單位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發文機構: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熱帶生物技術研究所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事業單位問題對策

    分類號: F81[經濟管理—財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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