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明華
摘要:股東實現其作為投資者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權,要考慮和平衡公司、大小股東和債權人等多方面的利益。行使股東盈余分配權要依法確定當事人,明確請求公司進行盈余分配的情形和條件,合理進行舉證責任分配。應當從窮盡公司內部救濟、更加合理地確定控股股東的被告地位、優化舉證責任承擔、股東退出機制等方面完善股東盈余分配權保護機制。
發文機構:上海開放大學奉賢分校
關鍵詞:多元利益平衡濫用股東權利股東盈余分配舉證責任
分類號: F712.5[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