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航
摘要: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在快速發展,但是各國對其定義仍有分歧,監管也各不相同。本文從私人數字貨幣的貨幣功能出發,認為其具有貨幣的本質屬性,但是沒有法律上的定義和規范,使得我國監管機構面臨無法可依的困境以至于只能采取全面禁止的應急措施。對比各國的立法和監管實踐,本文認為我國應當制定《貨幣法》等法律制度,對私人數字貨幣的法律屬性作出規定,對相關經濟行為進行規制,并在法律出臺之前采取"沙盒監管"的方式允許私人數字貨幣業務有條件地試行開展。
發文機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私人數字貨幣法律屬性法律規制
分類號: F821[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