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敏嬌,王文,柳鵬程
摘要:近年來,基于衛生系統面臨的越來越重的財政壓力,醫保談判對藥物的價值評估中,成本效益和醫保基金負擔能力間的關系問題得到了更多的關注,人們對使用藥物經濟學評價結果進行決策是否考慮到可負擔性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本研究通過研究藥物經濟學評價(PE)與醫保預算影響分析(BIA)的區別,發現醫保談判中使用PE并未完全考慮到可負擔性問題。因此,建議我國在醫保談判中同時使用評估藥物的經濟學效益及醫保基金可負擔性的工具,優選藥物納入醫保報銷目錄,保障基金的平穩運行。
發文機構: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
關鍵詞:醫保談判藥物經濟學預算影響分析可負擔性Medical insurance negotiationPharmacoeconomicsBudget impact analysisAffordability
分類號: R956[醫藥衛生—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