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偉容,黃小茜,黎波,鄧健穎
摘要:目的探討責任藥師干預制度對靜脈藥物配置中心(PIVAS)不合理醫囑的影響。方法于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在廣東省肇慶市第一人民醫院通過PIVAS配置藥物的50例患者作為對照組(未實施責任藥師干預制度);于2018年6月至2019年11月在本院通過PIVAS配置藥物的50例患者作為觀察組(實施責任藥師干預制度后)。責任藥師干預制度實施前后,隨機抽選200份醫囑。比較責任藥師干預制度實施前后不合理醫囑發生率、患者滿意度,同時分析不合理醫囑發生原因以及改正情況。結果責任藥師制干預度實施后,不合理醫囑從實施前的6.50%降低到了實施后的1.50%,且觀察組患者滿意度高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分析不合理醫囑發生情況,主要包括用藥量不合理、溶劑應用量以及應用方法不合理、溶劑類型選擇不合理等;責任藥師干預制度實施后藥師改正不合理醫囑3份,其中1份醫囑修改,1份重新簽字確認,1份遞書面申明。結論 PIVAS貫徹落實責任藥師干預制度,可有效減少不合理醫囑,促使臨床合理用藥,進而確保患者治療安全。
發文機構:廣東省肇慶市第一人民醫院藥學部
關鍵詞:責任藥師制度靜脈藥物配置中心不合理醫囑Responsible pharmacist system interventionIntravenous drug distribution centerUnreasonable medical order
分類號: R954[醫藥衛生—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