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藥物經濟學 · 2019年第3期15-23,共9頁

    左心耳封堵術、新型口服抗凝藥物與華法林預防心房顫動患者卒中風險治療的成本-效用分析

    作者:呂鵬,楊莉

    摘要:目的對比調整劑量的華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藥物(NOAC)和使用器械Watchman實施的左心耳封堵術(LAAC三種治療策略在生命周期中預防非瓣膜性心房顫動患者卒中風險的成本-效用分析,為國內醫療保障政策的制定以及臨床應用提供依據。方法本文采用回顧性研究方法,從全社會角度出發,基于PROTECT AF等臨床試驗數據,使用Treeage Pro2011構建Markov模型模擬患者在各治療策略下30年的成本-效用,評價三種治療策略在生命周期中預防非瓣膜性心房顫動患者卒中風險的成本-效用,并進行敏感性分析。結果分析結果顯示,模型循環120個周期后,調整劑量的華法林組累積的人均成本和效用為37 031.21元和3.202質量調整生命年(QALYs);左心耳封堵術組累積的人均成本和效用為104 989.92元和3.240 QALYs;阿哌沙班組累積的人均成本和效用為105 761.29元和3.234 QALYs;利伐沙班組累積的人均成本和效用為105 645.37元和3.226 QALYs;達比加群酯組累積的人均成本和效用為105 055.04元和3.232 QALYs。與調整劑量的華法林組相比,左心耳封堵術、阿哌沙班、利伐沙班和達比加群酯治療組的增量成本-效用比分別為1789 705.24元/QALYs、2143 464.55元/QALYs、2882 448.19元/QALYs和2271 355.88元/QALYs。當意愿支付閾值為150 000元/QALYs時,左心耳封堵術和新型口服抗凝藥物均不具有成本-效用。敏感性分析顯示,腦卒中的年發生率、各藥品的日治療成本、心房顫動狀態下患者的效用值、卒中后狀態下患者的效用值等對結果影響較大,但各參數在設定的范圍內變化不影響模型分析結論。結論從全社會角度出發,在意愿支付閾值為150 000元/QALYs時,與調整劑量的華法林相比,左心耳封堵術和阿哌沙班、利伐沙班及達比加群酯均不具有成本-效用。

    發文機構: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北京大學醫學部衛生政策與技術評估中心

    關鍵詞:新型口服抗凝藥物左心耳封堵術心房顫動所致卒中MARKOV模型成本-效用分析AnticoagulantLeft Atrial Appendage ClosureStroke prevention in patients with atrial fibrillationMarkov modelCost-utility analysis

    分類號: R956[醫藥衛生—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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