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藥物經濟學 · 2018年第11期11-16,共6頁

    仿制藥品政策應當成為中國藥物政策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作者:宋瑞霖,王敏,張琳,吳曉明

    摘要:創新藥品給予患者可獲得機會,仿制藥品給予患者可支付能力;創新藥品是仿制藥品的前提,仿制藥品是創新藥品的基礎,二者是醫藥市場上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以仿為主”的我國醫藥產業,由于歷史客觀原因導致仿制藥品低水平重復申報/生產、低價惡性競爭等弊病遺害目前依然存在,醫藥產業整體創新程度低、產能過剩是我國必須直面解決的突出問題,亟需建立完善的國家仿制藥品政策體系。近期,國家推行的仿制藥品質量一致性評價實際上是對歷史遺留問題的一次訂正補課行為,同時,相關政策也已經為仿制藥品政策體系搭建指明方向。近期需要重點配套實施幾個具體落地政策措施,包括在帶量采購試點及醫療保險支付、醫院使用中對優質仿制藥品給予支持,鼓勵專利挑戰及建立首仿藥品獨占期保護等制度,盡快建立仿制藥品質量綜合評價標準體系等,以激勵仿制藥品企業積極提高生產水平和工藝創新能力,推動我國仿制藥品產業發展,實現“制藥強國”戰略目標。

    發文機構:中國藥科大學 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

    關鍵詞:仿制藥品政策一致性評價醫保傾斜扶持專利鏈接制度評價資源放開質量綜合評價標準體系Generic drugs policyConsistency evaluationPreferential support of medical insurancePatent linkage systemRelease of the appraisal resourcesComprehensive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 system

    分類號: R954[醫藥衛生—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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