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資源通訊 · 2020年第21期36-39,共4頁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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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點工作.2019年5月,國務院決定,在天津等13個省(直轄市)和公安部等5個國務院部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2015年以來,國務院決定,在上海市浦東新區等地對部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并逐步向全國復制推廣.這些改革實踐取得了積極成效,對減少證明事項、簡化行政審批、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務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經濟社會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各地區、各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提出以下意見.

    發文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關鍵詞:社會創造力行政審批放管服告知承諾制簡政放權疫情防控國務院各部委國務院辦公廳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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