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稅政司
摘要:2017年6月29日問:請介紹全國收費基金項目基本情況?答: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政府性基金實行中央一級審批,由財政部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分別由中央和省兩級財政、價格部門批準,重要的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新設立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
分類號: F812.43[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