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欣
摘要:2017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提出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2018年7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定的意見》(國市監標準[2018]84號),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開始實行。
發文機構:全國眼鏡標準化中心
關鍵詞:人民銀行監管總局搪瓷制品工業和信息化部質量提升生態環境評估機構領跑者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