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貿經濟 · 2015年第6期5-17,共13頁

    中國金融業“營改增”路徑的現實選擇

    作者:楊斌,林信達,胡文駿

    摘要:對金融業征收標準增值稅是世界性難題。由于無法在金融業推行憑發票抵扣進項稅額的方法,在金融業推行標準增值稅不可行。如果非要在金融業推行增值稅,這個增值稅只能采用賬簿法,即通過賬簿法確定稅基,按照單一稅率對特定稅基課稅,不予進項稅額抵扣,金融服務接受者也不能就其購買的金融服務獲得進項增值稅抵扣。本文建立單一雙層博弈模型,說明金融業壟斷的特性,論證金融業并不存在稅負過重的情況,提出中國金融業“營改增”應遵循中性原則和保持原稅負不變原則。建議的解決方案是按賬簿法計算,以利差(凈收入)作為稅基,適當提高稅率至9%。這一方案能夠合理地縮小稅基,體現增值稅對增值部分征稅的精神實質,同時維持目前征收范圍和管理機制基本不變,最大限度地避免征稅成本的提高。

    發文機構:廈門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

    關鍵詞:營改增金融業稅制改革增值稅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T, Financial Services, Reform of Taxation System, VAT

    分類號: F832.0[經濟管理—金融學]

    來源期刊
    財貿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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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ance AND Trade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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