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柏銘
摘要:1998年以來的政府預算改革。覆蓋了編制、執行和監督三大環節,但是,以國庫集中支付為核心的預算執行較有成效。編制和監督沒有實質性進展。部門預算成了“注水”預算,支出監督流于形式。容忍預算“注水”,必定以默認失范的政府行為為前提;徒有虛名的監督,意味著對經費使用績效遠離預期目標的認可。本文認為,預算控制系統的完善要建立在“鏈徑思維”的基礎上,編制和監督是未來改革的重點,要通過流程再造,發揮編制對于政府行為的前向糾錯功能和監督對于預算績效的后向糾偏功能。
發文機構:浙江大學公共經濟與財政研究所
關鍵詞:政府預算預算控制流程再造
分類號: F062.6[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