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體富,葛靜
摘要: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對房地產稅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本文從房地產稅的概念層次、稅收立法權的回歸、房地產稅與穩定稅負、房地產稅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房地產稅改革與農地產權制度改革等多個視角對下一階段房地產稅改革需要注意的新問題進行了探討,得出了房地產稅的概念四層次,房地產稅收法定主義原則、穩定稅負為房地產稅改革的基礎,不動產登記制度是房地產稅開征的前提,農地產權制度改革將“倒逼”房地產稅改革等結論。
發文機構: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
關鍵詞:房地產稅概念房地產稅立法穩定稅負稅收法定主義Concept of Real Estate Tax, Legislation of Real Estate Taxation, Tax Burden Stabilization,Statutory Taxation Principle
分類號: F831.42[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