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紅,鄧少華,尹樹森
摘要:本文基于“大數據”背景下媒體曝光視角,以2008—2012年間的A股上市公司為主要研究對象,探討大眾媒體的公司治理職能的有效性,實證檢驗了媒體治理職能的作用機制。研究結果表明,媒體曝光能夠顯著提升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而信息透明度的提高能夠進一步降低兩類委托代理成本,從而緩解股東與管理層以及大股東與中小投資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大眾媒體以提升企業信息透明度為作用機制,發揮著積極的公司治理職能。相對應的,監管部門應該借助“大數據”背景下媒體發展的契機,合理運用信息報道規模性、多樣性、實時性和價值性特征,充分發揮媒體的公司治理職能。
發文機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關鍵詞:媒體曝光信息透明度公司治理大數據Media Exposure, Transparency, Corporate Governance, Big Data
分類號: F276.6[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