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青
摘要:本文在借鑒國外地方稅體系經驗的基礎上,分析了我國在營業稅淡出后地方稅體系的建設問題,提出不能將房產稅和企業所得稅作為地方主體稅種,更不能擴大增值稅地方分享的比例;完善地方稅體系的思路應當是開征零售環節的銷售稅劃給地方,或者是改造現行的消費稅,將一部分定額征收的消費稅劃給地方;另外,可以提高個人所得稅地方分享的比例。本文認為,在完善地方稅體系的過程中,應當取消增值稅中央、地方共享的做法,由中央獨享增值稅收入;同時要改革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
發文機構: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財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關鍵詞:營改增地方稅地方稅體系分稅制Turning Business Tax into VAT, Sub-national Taxes, Tax-sharing System
分類號: F812.4[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