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課題組
摘要:由于調整結構的方式方法、體制機制遲遲沒有實質性的根本改變,我國付出了難以計數的沉重代價和效率一公平損失,長此以往還將蒙受難以估量的更大損失。沉痛的教訓一再顯示,政府出面直接調結構歷來是不成功的,既無必要也無可能,應該盡快啟動經濟結構調整方式的市場化改革。為此,要改變“保姆心態”和包辦式思維慣性,切實從行政命令調節轉變為市場信號調節,對存量結構調整要從自上而下為主轉變為以自下而上為主;從行政會議為主轉變為商務會議為主;“會議調節”、“文件調節”、“審批調節”轉變為“市場秩序調節”、“法制環境調節”、“服務業機制調節”,使結構性的資源存量配置問題切實建立在市場化的稅率機制、利率機制、匯率機制、價格機制、訂單機制、淘汰退出機制的基礎上。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
關鍵詞:經濟結構調整方式市場化Economic Structure, Pattern Transformation, Marketization-
分類號: F124[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