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榕,高松,胡德偉
摘要:提高煙草稅與煙草價格是減少煙草消費的單項最有效措施。在我國通過提高卷煙消費稅來提高卷煙價格的策略受制于消費稅的價內稅設計和煙草專賣體制下的卷煙定價機制。在現有的專賣體制下,提高卷煙消費稅以提高卷煙零售價格的有效途徑是將消費稅的征收從生產環節前移到零售環節,由批發商代扣代繳。2009年的卷煙消費稅調整雖然沒有改變卷煙單品的價格,但改變了煙草行業的產業規劃和卷煙的市場供給結構,并提高了卷煙的平均零售價格和稅負水平。目前中國卷煙的價格和稅負水平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仍有較大的提稅空間。未來卷煙消費稅制度的調整需要大幅提高從量稅的比重,在提稅的基礎上將兩檔從價稅率統一為單一稅率。在現有分稅制體制下,提高卷煙消費稅還需要配套相應的轉移支付方案,以補償地方稅收收入的損失。
發文機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 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公共衛生學院
關鍵詞:煙草稅煙草控制價內稅煙草專賣卷煙定價機制Tobacco TaxTobacco ControlExcise Tax Included in PriceTobacco MonopolyCigarettePricing Mechanism
分類號: F812.42[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