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林木
摘要:從國際上看,個人所得稅制模式的演化主流不再是綜合所得稅制,而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混合稅制。這種混合稅制主要包括半綜合、半二元和二元稅制三種類型,三者在公平與效率上各有長短。如果我國將要建立的綜合分類稅制既要注重收入分配的公平,又要注重經濟發展和稅收管理的效率,那么大分類、小綜合的半二元稅制模式應當是較理想的選擇。在稅制設計上,可把目前的11類所得整合為三大類:勞動所得、資本所得和生產經營所得,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和進行稅前扣除。在征收管理上,這種稅制模式便于繼續實施以個人為納稅單位及代扣代繳、分期預繳和年度申報相結合的納稅方式,其中工薪所得宜實行累積扣繳法,使大部分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結束后無需申報。這種相對簡便的稅制模式不僅適應了公平與效率兼顧的個稅改革趨勢,而且便于與現行分類稅制銜接。
發文機構:南京財經大學財政與稅務學院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半綜合所得稅半二元所得稅二元所得稅Individual Income Tax, Semi-comprehensive Income Tax, Semi-dual Income Tax,Dual Income Tax
分類號: F812.42[經濟管理—財政學]